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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同源·智惠闽昌 | 新疆昌吉州法院到漳州法院参观交流

  发布时间:2024-09-19 08:35: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提升审判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在福建谷文昌干部学院举行。9月10日至12日,培训班先后组织学员到东山法院、南靖法院土楼法庭、漳州中院参观,深入交流审判执行、生态司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队伍建设等工作。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通斌、陈淑香,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宏淼,东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跃轶,南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明春分别参加交流。

在东山法院,参训学员一行先后实地参观了东山法院蓝碳司法保护展厅、工作汇报展厅、清廉家风教育基地“清风厅”、旅游巡回法庭等,详细了解东山法院蓝碳司法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院文化建设等工作,并与东山法院干警充分沟通交流、互学互鉴,昌吉州法院对东山法院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创优蓝碳司法品牌、深耕全域网格化执行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予以高度评价。

在土楼法庭,参训学员一行深入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站、和贵文化长廊、土楼文旅司法协同保护中心等实地观摩,认真听取南靖法院在深化多元解纷、文旅保护五协同机制等工作上的亮点举措,昌吉州法院对南靖法院各项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取得的良好效果给予高度评价,并分享了在文化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在漳州中院,参训学员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法院文化中心,详细了解漳州法院蓝碳司法、涉台司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文明创建、典型培树等亮点工作,深入探讨审判业务、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等工作。参训学员对漳州法院的对口援疆工作表示感谢,希望能通过人来人往、常来常往,推动互学共进、互鉴提升。学员们纷纷表示,要把漳州法院先进经验带回新疆,结合地方特色,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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