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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司法服务 共创无讼好“枫”景——华安法院加力推进“无讼景区”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9 08:49: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华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婉兰带领立案庭干警前往高安镇坪水景区开展案件回访跟踪、“无讼景区”调研及普法宣传工作。


案件回访促履行

华安法院经办法官前往案件所在地进行上门回访。“您好,我是您案件的经办法官,现在上门跟您做个回访,请问3月14日原告某公司与你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过后,现在情况怎么样?”经办法官黄健海向被告方询问。“法官您好,所有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在确认案款已履行完毕后,经办法官也算了结了一桩心事。

案件回访在巩固调解成果的同时,也有利于案件经办人总结经验,更好延伸司法服务。


深入景区调研致力打造“无讼景区”

做完案件回访后,陈婉兰专委带领干警们进入景区开展无讼调研,与村主任了解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游客流量等基本情况,一同分析景区开发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无讼’不是不让大家打官司,而是让大家不伤和气就近解决问题,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诉讼,促进矛盾源头化解、就地化解。”陈婉兰专委如是说。


普法宣传入人心

在充分了解景区基本情况后,华安法院干警对景区人员进行“定制式”普法。一方面,两位法官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向景区工作人员解释景区经营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建议;另一方面,两位法官就村主任等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同时向景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

案件的审结不代表法律服务的终结,下一步,华安法院将以“无讼景区”创建为锚点,围绕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全方位治理,通过普法宣传、靠前指导、调解优先、合力共治,更加高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消灭在萌芽,最大程度实现“小事不出景区,矛盾就地化解”,为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华安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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