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五,“粽”享端午
端午佳节,除了粽子飘香
也想邀您共赏诗词
一同细细品味
绵延数千年的中国法治思想
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交融中
赓续深藏于心底的爱国情怀
飞
花
令
法官解读
每逢端午,我们都会以各种形式纪念爱国主义诗人屈原。也有记载,他曾遭奸佞排挤诽谤被流放。现代社会,污蔑他人人格的行为在网络上也时有发生。信息高度共享的互联网络,躲在屏幕背后的造谣者就是我们常说的“网络喷子”“键盘侠”。由古至今,诽谤、造谣、污蔑、构陷他人都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在此法官提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法定权利。网络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恶意攻击谩骂、夸大捏造事实、误导他人认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让我们共同抵制网络暴力、文明理性发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 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飞
花
令
法官解读
又至一年端午时,酒浓粽飘香。按照中国传统风俗习惯,端午节饮酒可以辟邪驱虫、祛病延年。如今,端午小长假里约上好友以酒佐菜、把酒言欢既能增添生活乐趣,又能纾解工作压力,不亦乐乎。
不过俗话说得好,有酒无舵,出门闯祸。根据有关数据统计,近四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系因酒驾引起的。在此法官提示,无论您选择独自小酌抑或与友畅饮,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酒后驾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飞
花
令
法官解读
赛龙舟是端午节最重要的民俗活动之一,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端午节来临之际,我国多地都会举办盛大的龙舟竞渡活动,赛时舟上鼓声雷动,岸上观者如潮。龙舟赛规模大、参加人员多、危险系数高,欢乐刺激的同时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法官提示,龙舟赛事活动主办者应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活动前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维护保养场地配套设施,设置必要的指示警示牌;活动中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对妨碍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生危险时应及时进行救助;活动参与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配合服从主办方的安全管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飞
花
令
法官解读
欠债还钱,不仅天经地义,更受法律的保护。目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借款人在借贷合同到期后未按期履约的情况。法官提示,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按期还款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此外,对于那些有能力还债却赖账不还,甚至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义务的“老赖”,还可能因触犯相关法律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后,祝大家端午安康!